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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雅随和小书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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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:王二少驾到!(1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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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庆之现在心情好极了,根本懒得计较这些闲言碎语。

他叫过来一直侍候在堂中的红袖阁小厮,随手把两首诗交给他。

能否胜出李庆之心里也没底,他虽然看得出来陈启写得这两首都不错,但不错到什么程度就不得而知了。

陈启见李庆之依旧半信半疑患得患失的模样,心中一阵鄙夷。

传了千年的佳作,能不好吗?

答案很显然,那小厮递进去没多久,就急匆匆跑出来。

“李公子,李公子!”

那小厮也有些惊异地看着李庆之,刚才他把诗交给何姑娘的时候,何姑娘的眼神都亮了。

“各位公子,抱歉了,今日红袖阁诗会结束了,诗魁便是这位李公子。”

那小厮这才想起来,先把众人安抚下去。

“李公子的诗词待会便会贴出来,请诸位鉴赏。何姑娘请李公子楼上一叙,请随我来。”

众人听说诗会忽然结束,瞬间炸了锅,大喊不公,特别是几个写好诗词还未递出去的,那模样都要把红袖阁吃了。

“这算什么,好好的诗会到一半就结束,难道那李公子写出了什么仙诗不成?”

“在下才疏学浅,刚刚才偶得一首《如意令》,不知跟刚才李公子所作如何?”

不服气者有,横眉冷对者有,拍桌而起者也有。

更有甚者,直接把那小厮挡在那里,也就是刚才讥讽李庆之的那邻桌。

他刚刚才说了李庆之草包,如今生生被人打脸,这不是说他有眼无珠吗!

陈启和李庆之也没想到何姑娘会直接中断诗会,不过如今却管不了那么多。

李庆之觉得自己的魂都飞了,何姑娘要见自己!何姑娘!

两眼放光,走路都有些吃力僵硬。陈启看他这副德行,也不由捂面苦笑。

自己认识的怎么都是这么一群没出息的东西。

流口水,迈不动腿,难道这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?

陈启仔细想了想,坚决否定自己也这么没出息!

李庆之就跟迷糊了似的,也不管那小厮自顾自上了二楼,进了闺阁。

邻桌几人似乎也觉得为难一个小厮没什么劲,嘴里咒骂几句,悻悻地坐了回去。

人都进去了,如今只有看看他写的诗究竟如何了。

那小厮也是吓得魂飞魄散,连忙回了二楼,拿下诗文,战战兢兢地贴了出来。

众人纷纷围了过来,陈启是没兴趣凑热闹,坐在长凳上,悠哉悠哉的喝着茶水。

你们看,你们尽管看。

诗仙的诗,那能是浪得虚名的吗?

“云想衣裳花想容,春风拂槛露华浓。”

只此一句足够流芳百世了吧,一眼胜负分。

刚刚还叫嚣的众人,此时却没了声响。

那作出《如意令》的才子,更是当场把自己的诗作撕了个粉碎!

惊艳!

此诗此词,已经流光溢美到极致。

天地之间,浩渺之物,皆系于一诗,极尽推崇何如意的美,又不显谄媚不失风骨!

在场不知多少人顿足叹息,恨自己写不出这样的诗作。

陈启抿着茶水,似笑非笑地看着表情各异的众人。

你们拿什么跟风流了千年的诗仙比?

谪仙般的人物,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,在这个思想禁锢门阀横行的世界,哪里出过这般人物!

陈启正得意,却见刚才邻桌讥讽的几人面色不善地走过来。

“不知道陈国什么时候还出了你这等人物,能写出这般诗词,想必也不是籍籍无名之辈!”

领头那人,二十出头的模样,脸上阴沉得能拧出水来,眼睛死死盯着陈启。

别人没看见,他可是看的一清二楚,这诗词根本不是上二楼的李庆之所写,而是眼前这个头生白发的少年!

陈启身上的衣服还算考究,但是材质明显不好,一看就是没有底蕴的寒门出身。

“寒门就只是寒门,再有才华也只配做世家的狗!

以后出门小心点,别稀里糊涂被马车撞死!记住,本公子乃是荆州孙博阳!”

孙博阳又冷冷的看了陈启一眼,一脸冷笑地转身离开。

他不屑于揭开陈启和李庆之的把戏,先不说别人信不信,即使信了也会惹得一身骚。

荆州孙家,家里有伯爵爵位,在荆州的地位略略低于高家在青州的地位,倒也是世家豪门。

陈启没有说话,看着他离去的背影,嘴角满是玩味。

孙家?他连陈国第一世家的王二公子都打了,还在乎一个荆州少爷?

“滚开!”

“嘭!”

陈启正想着王二公子,结果就看见刚才阴沉着脸出门的那个孙博阳被人扔了进来。

随后一个陈启很是熟悉的刻薄青年走了进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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